中国报道网深圳频道 2010年01月29日 01:45:47 来源:中国报道网深圳频道 我要评论()
中国报道网深圳频道征集通讯员通告 2010年,虎虎生威,携手共赢! 为了“宣正气、报政事、扬正名”,中国报道网深圳频道从即日起在深圳特区范围内征集通讯员,进一步推进本网站的信息采集工作,达到互利双赢目的,特通告如下: 中国报道网深圳频道是由中共中央直属外宣机构——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(中国国际出版集团)下属《中国报道》杂志社主管的新闻资讯网站,深圳频道以“向世界宣传中国特区深圳”为目的,密切关注深圳经济特区敢为天下先的地区经济变革与发展进程,权威解读经济政策,发挥媒体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,及时并深入剖析热点经济事件与现象,以全球视角透视中国深圳经济领域重大举措和瞩目人物,体现深圳特色经济文化文明和发展,展现新特区的新面貌,新形象! 中国报道网深圳频道网址http://www.chinareports.org.cn/shenzhen/ 一、通讯员征集范围及对象 *深圳各政府新闻宣传部门、解放军武警部队新闻报道机构、企事业单位媒体公关部门、公司市场传讯部等; *通讯员应为以上部门从事宣传管理工作、有宣传报道任务且经验丰富的人员。 二、通讯员供稿内容及要求 *通讯员所在部门负责区域内经济、社会、文化动态、节庆、会展、论坛、生活资讯等方面的信息; *通讯员所在机构、行业、公司、部门的发展信息,人物报道等信息。 *通讯员所提供信息要求:真实、及时;导向正确、格调高尚;文字流畅、图片清晰。 三、通讯员资格 *线上注册。欲参加新闻中心通讯员团队的人员,须将本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 工作单位、工作单位证明人、通讯地址、 固定电话、移动电话、电子邮箱等信息发至本网公开邮箱chinareports0755@163.com 以供审核。一经通过,将以电子邮件告知,并寄出公函。 *公函回执。通过在线审核的人员,中国报道网新闻中心向其所在单位发出公函,并接收回执。 四、通讯员责任、权利及义务 *通讯员为中国报道网新闻中心深圳频道特约供稿人,不得以通讯员名义从事所在单位职权范围之外的采访、经营活动。 *通讯员可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中国报道网新闻中心提供文字、图片信息,所供稿件具有优先使用权。采用稿件署名“中国报道网深圳频道通讯员***”。 *稿件一经使用,将在中国报道网深圳频道按类别登载,登载链接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通讯员。 *遇重大事件,通讯员有义务向中国报道网深圳频道及时提供相关信息。 *通讯员有责任提供本地区、本行业内有新闻价值的活动、事件、人物线索,供新闻中心采访报道。 *通讯员及所在单位提供审核信息、新闻素材务必真实有效。若有伪造,一经查实取消供稿资格;情节严重者,追究其法律责任。 *新闻素材由通讯员及所在单位自愿提供使用,中国报道网新闻中心深圳频道不支付稿酬。 *新闻中心通讯员注册人员,即视为认同本通告所述。 *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报道网深圳频道。 中国报道网深圳频道 责任编辑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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